【 借 閱 辦 法 】
- 請出示美中地區(IL, MI, MN, IN, IA, OH, WI)各州有效駕照或中華民國有
效護照及現住地址之有效証明,並繳交保證金美金二十元。
- 每次以借閱八件(包括書、雜誌、錄影帶,其中錄影帶請勿超過四卷, 期限為一個月,續借以一次為限,恕不接受電話延期。
- 逾期歸還,每冊(卷)每日計1點,每年累積計滿100點者,則停止借閱六個月。
- 圖書或錄影帶如有損毀或遺失,應予賠償,請自行購買同版本償還。
- 申請圖書證半年期滿始可退費,辦理退費後,半年之內不可辦理再申請。
- 退證者請填退費申請表,並繳回圖書證,本中心於二週內寄回支票。
- 其他詳情,請參閱本中心圖書館書籍及錄影帶借閱辦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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